PAS 会计行论坛商业与注册经营模式partner 改变了需要重新申请GST注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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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Partnership] partner 改变了需要重新申请GST注册号?

partner 改变了需要重新申请GST注册号?

以前我和朋友以partnership的形式做了一个生意,现在另一个朋友想加入进来,请问我们需要注册新的GST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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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partner 改变了需要重新申请GST注册号?

partnership,如果每个partner都有税号,还要再申请GST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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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F 风雪 的帖子

partner的税号是他们个人自己的,重新建立的partnership需要注册新的GST号,这是不一样的,新注册的GST号是代表这个新成立的合作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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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F zhuzhu 的帖子

了解了~~~ 原来还有这么一说,那个这个GST号是代表partnership的?那么个人还需要注册GST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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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F 风雪 的帖子

个人的GST号代表个人,不需要重新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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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5F zhuzhu 的帖子

在什么情况下,个人需要注册GST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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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6F 风雪 的帖子

对于个人来说,一般是sole trader注册GST, 如果你有进行纳税行为(taxable activity),而且符合以下两类中一种:
你的上12个月的turnover超过6万;
或者你预计未来的12个月的turnover将超过6万。你就必须注册GST.
但是如果低于6万,你也可以自愿的注册G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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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7F zhuzhu 的帖子

谢谢楼上的解释,我现在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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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7F zhuzhu 的帖子

那么请问什么是taxable activity 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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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9F Fresh 的帖子

应征税活动(taxable activity),简单来说就是任何连续或是定期进行的活动涉及提供商品和服务来换取金钱或是其他商品和服务的活动。
应征税活动(taxable activity)不包括以下几种:
        为工资或薪水工作
  作为公司的董事
  爱好和娱乐活动
  私人事务,如销售你的家居用品
  免税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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